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对方不给不可以。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陈某与林某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陈某抚养,林某每月支付一定抚养费。但林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陈某多次讨要无果。后陈某将林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林某需按约定支付抚养费。
赵某和孙某离婚后,孙某未按协议支付抚养费,赵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孙某在法律的威慑下支付了所欠抚养费。
在这种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及孩子的合法权益。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离婚协议和法律规定,是对孩子权益的严重侵害。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公正判决,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满足。同时,这也提醒离婚双方要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不能因为个人原因而损害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