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况是: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案例一:甲与乙结婚后,甲长期与丙同居,乙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查认定甲重婚,判决准予离婚。
案例二:丁经常对其配偶戊实施家庭暴力,戊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鉴于丁的家暴行为,认定感情破裂,准许离婚。
在婚姻关系中,当出现上述法定的具体情况时,往往意味着夫妻感情已经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这是对婚姻忠诚的严重违背;家庭暴力更是对配偶人身权利的侵害。对于这些情况,法律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法院会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准确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而当事人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