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个继承人不需要立遗嘱,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案例一:李先生只有一个儿子,他觉得反正财产都是儿子的,没必要立遗嘱。后来李先生突然离世,在处理遗产时,李先生的兄弟姐妹却提出要分割一部分财产,理由是他们也有继承权,这让李先生的儿子陷入了困境。
案例二:张女士只有一个女儿,她没有立遗嘱。在张女士去世后,她的一些远房亲戚出现,声称对部分遗产有权利,导致其女儿在继承过程中遭遇诸多麻烦。
在仅有一个继承人的情况下,虽然从理论上来说,遗产最终可能会由该继承人继承,但不立遗嘱可能会在实际操作中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比如上述案例中,其他亲属可能会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继承要求,这会给唯一的继承人带来困扰和经济损失。所以,即使只有一个继承人,为了确保遗产能够顺利、明确地由该继承人继承,立遗嘱仍然是一个较为明智的做法,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纷争和不确定性,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