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案例一:某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伪造交易等手段,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最终该实际控制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也被处以高额罚金。
案例二:个体商户张某在他人利诱下,多次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虽涉案金额相对较小,但仍难逃法律制裁,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这类案件中,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定罪责。对于虚开行为的认定要准确,不能仅凭单一证据就轻易下结论。同时,要注意区分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单位犯罪中对直接负责人员的量刑应准确把握。在司法实践中,要充分考虑各种情节,如犯罪数额、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以确保公正量刑。对于被告人来说,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