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案例一:王某在公交车上持刀威胁乘客交出财物,后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认定王某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
案例二:李某在地铁上对一名乘客实施暴力抢劫,造成该乘客轻微伤。李某最终被法院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上述案例中,王某和李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安全和人身权利,也扰乱了公共秩序。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他们予以了严厉惩处,这彰显了法律对这类严重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犯罪的认定和量刑会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和具体情节,以确保公正公平,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