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犯法。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某在明知他人资金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资金账户进行资金转移操作。经调查核实,其行为构成洗钱罪,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王某利用自己开设的公司,协助他人将非法所得转换为金融票据,以此来掩盖资金的真实来源。其行为被发现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在上述案例中,李某和王某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洗钱罪的相关规定。他们为了个人私利,故意协助他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必然会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触碰法律红线,避免因一时的错误而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