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假离婚来转移财产的风险如下:
1、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
2、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
3、假离婚给当事人带来的信用风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案例一:李某和张某为了躲避债务,办理了假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离婚后张某却不愿复婚,李某不仅没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还失去了婚姻和部分财产。
案例二:王某和赵某为获取更多拆迁补偿选择假离婚,将房产转移到赵某名下。后来赵某反悔,王某陷入困境。
在这些案例中,当事人为了一时的利益选择假离婚转移财产,却忽视了其中潜在的巨大风险。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导致财产的意外损失,还可能彻底破坏家庭关系。从法律角度来看,一旦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就依法解除,不存在所谓“假离婚”的说法。当事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而应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通过合法途径来处理财产和婚姻问题。任何试图钻法律空子的行为,都可能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