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对方拉货的车全责,如果使对方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实际收入的,是需要支付误工费的。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张某驾车全责撞了李某用于拉货的车,导致李某因车辆维修而误工数日,李某提供了相关工作证明和收入减少的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向李某支付相应误工费。
王某驾车撞了陈某的拉货车且负全责,陈某是一名货运司机,事故使其一段时间无法工作,陈某拿出了详实的证据证明其收入损失,通过法律程序,王某依法赔偿了陈某的误工费。
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方应当对受害方因事故导致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像误工费这种赔偿项目,只要受害方能有效证明其确实因事故而无法正常工作并产生了实际收入的减少,就有权要求全责方支付。法律的规定是明确的,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让侵权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在具体案件中,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至关重要,双方都应依据法律规定,合理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