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婚礼没有结婚证,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是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李先生和王女士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但一直未领取结婚证。几年后两人感情不和,准备分开。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李先生认为自己应该分得更多,王女士则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最终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双方没有结婚证,但因为存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纠纷,法院是应当受理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来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双方应当积极提供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大家,在决定共同生活时,最好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和明确双方的责任。
张某和赵某通过婚礼形式开始共同生活,但没有领证。后来两人关系恶化,赵某想要带走同居期间两人共同购买的一些贵重物品,张某不同意,于是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些物品以及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在本案中,因为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所以法院依法受理是正确的。对于财产的分割,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贡献、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来进行判定。当事人在面对此类问题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争议,避免情绪化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