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当中认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往往是依据鉴定机构对于房屋所做的主体结构鉴定,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
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李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交房后不久发现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了严重裂缝,经鉴定机构鉴定,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李某据此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最终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求。
在这个案例中,很明显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了房屋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开发商应当对房屋的质量承担责任,不能交付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这也提醒购房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某购买的房屋在入住一段时间后,发现地基有下沉的迹象,房屋整体开始倾斜。经专业鉴定,确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张某依据法律规定向开发商主张权利,成功获得了赔偿。
此案例中,房屋地基这一关键部位出现问题,导致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这对居住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法律明确保障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的合法权益,开发商不能逃避其应尽的质量保障义务。购房者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的居住安全和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