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间能不能和家人见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家属可以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视。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2、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视。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案例一:王某因行政拘留被拘留在某拘留所,其家属按照规定提前预约后,在指定时间携带了一些生活用品和经过检查同意的食品前往探视,顺利见到了王某。
案例二:张某涉嫌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其家人急切想要探视,但被告知在拘留期间家属不能探视。后张某委托的律师持相关证件成功进行了会见。
在实际情况中,对于拘留期间家属能否见面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相对来说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家属探视,这体现了一定的人性化管理,但也有相应规范需遵守。而刑事拘留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限制家属探视是为了保障案件侦查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时律师的介入则能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应有的法律帮助和辩护。当事人及家属应理解并尊重这些规定,同时也应相信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