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可以追究下列刑事责任:
1、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造成感染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一:某医疗器械公司长期销售未达到标准的医用器材,经调查发现这些器材可能对患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最终该公司相关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个体经营者王某,明知所售医用器材不符合标准仍进行销售,后导致多人健康受损,其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受到法律制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认定,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比如要准确判断是否达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后果特别严重等不同程度。同时,对于销售者明知的主观方面也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在具体案件中,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保障社会公共健康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