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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法律禁止担任公司的董监高

瑞律网整理发布 68°c 2025-01-06
导读:公司法务哪些人法律禁止担任公司的董监高下列人禁止担任公司的董监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哪些人法律禁止担任公司的董监高

哪些人法律禁止担任公司的董监高

下列人禁止担任公司的董监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举例说法】

甲某因贪污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刚过三年,其试图担任某公司的董事,该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选举其为董事。后经他人举报,公司发现这一情况,依法确认该选举无效。

乙某所负债务数额较大且到期未清偿,却隐瞒该情况应聘成为一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后公司在审查中发现这一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解除了其职务。

【律师点评】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法律对于禁止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规定是明确且严格的。公司在选任相关人员时,务必要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可能导致选举、委派或聘任无效等后果。而对于相关人员自身来说,也应明晰自身是否存在法律禁止的情形,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需要各方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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