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财产并不是都要平均分配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张某与李某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双方对于财产分配存在较大争议。张某主张平均分配,但李某认为自己对家庭付出更多且抚养孩子,不应简单平均。法院经审理,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以及李某对家庭的贡献,最终判决财产分配上适当向李某倾斜。
王某和赵某离婚时,王某存在过错,赵某要求多分财产。法院在查明事实后,根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财产分割时给予赵某更多份额,而对王某予以少分。
在离婚财产分配的案件中,法院通常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就如上述案例,会考量对子女的抚养责任、对家庭的贡献程度以及是否存在过错等情况。法律的规定旨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合理的财产分配结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面临离婚,也应依据法律规定,理性对待财产分配问题,尊重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