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不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案例一:王某与张某结婚多年,王某不堪张某的长期赌博恶习,向法院起诉离婚,张某不同意。但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某赌博屡教不改的行为已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判决准予离婚。
案例二:李某和陈某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李某起诉离婚,陈某虽不同意,但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判决准许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就无法实现离婚的目的,这其实是一个误区。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像上述案例中,存在明确的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即便一方不同意,法院也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当面临离婚纠纷时,当事人应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尊重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