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需要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李先生和王女士结婚多年后发现结婚证丢失了,他们准备去补办结婚证。他们携带了户口簿和身份证到当初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按照相关流程顺利地补办了结婚证。
张女士的离婚证不小心损毁了,她通过持户口簿、身份证向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对其婚姻登记档案的查证,最终成功补领到了离婚证。
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情况,此时不必慌张。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携带好户口簿和身份证,向相应的机关提出申请补领即可。但需注意,一定要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且婚姻登记档案可查,这样才能顺利完成补领手续。补办结婚证或离婚证对于维护自身权益以及处理相关事务都有着重要意义,应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