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量刑具体如下:
1、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2、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甲作为某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过程中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经司法机关侦查、审理,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乙公司的部分主管人员在公司运营期间抽逃出资,导致公司经营出现严重问题,最终这些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认定和量刑中,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来综合判断。比如在案例一中,甲的虚假出资行为明确且数额巨大,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而案例二中,乙公司主管人员的抽逃出资行为对公司造成了严重后果,也应受到法律制裁。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犯罪的惩处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司资本制度的稳定,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出资义务,避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