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一个,需要办理离婚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3、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结婚证丢了,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那么丢失结婚证的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李某和张某欲办理离婚,却发现李某的结婚证丢失了。他们首先尝试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因手续不全未办理成功。之后李某想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张某却不配合。无奈之下,李某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最终通过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了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李某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且明智的。当遇到结婚证丢失且另一方不配合的情况,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婚姻关系证明并选择诉讼离婚,能够有效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大家,要妥善保管重要的证件,以免在关键时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王某和赵某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却发现赵某的结婚证不见了。他们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利用王某的结婚证顺利办理了离婚登记。
这个案例中,夫妻双方能够顺利且高效地完成离婚程序,得益于其中一方的结婚证仍然保存完好。这种情况下直接利用现存的结婚证去办理离婚登记是较为便捷的方式,也为双方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但如果遇到其他复杂情况,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形选择合适的解决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