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
1、毁人容貌,即导致容貌变形、丑陋及功能障碍的,如使人皮肤变黑、脸上长斑、头发脱落等;
2、致人产生肉体较大痛苦的,如皮肤红肿、灼痛、瘙痒等;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因容貌被损自杀、离婚、精神失常等。
《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案例一:王某长期销售无正规生产许可的化妆品,多名消费者使用后出现严重皮肤过敏、红肿等症状,经鉴定属于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所致,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痛苦。最终王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案例二:张某经营一家小型化妆品店,为谋取高额利润,购进大量假冒伪劣化妆品进行销售,导致一些顾客脸部出现溃烂等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对张某判刑两年,并单处罚金。
在这类案件中,法院对于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罪的量刑是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节来判定的。像上述案例中,王某和张某的行为均已构成犯罪,其造成的严重后果是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对于此类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化妆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也提醒广大化妆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所售化妆品符合卫生标准,切不可为了一时之利而触犯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