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案例一:甲受朋友委托保管一幅名贵字画,后甲心生贪念将其占为己有,朋友索要时甲拒绝归还。经鉴定,该字画价值较高,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案例二:乙在公共场所捡到一个钱包,内有大量现金和重要证件,乙明知失主可能会回来寻找,却将钱包藏匿并拒绝交出。
在案例一中,甲的行为完全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其侵犯了朋友对字画的所有权,客观上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主观上存在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且数额较大,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案例二中,乙对他人遗忘物的非法占有和拒不交出,也构成了侵占罪。这提醒我们,在面对他人财物时,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不要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当我们捡到他人财物时,应积极寻找失主或上交相关部门,而不是据为己有。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更会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