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是军人,未经军人一方的同意,不能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婚姻家庭
如果配偶是军人,离婚时有何限制
配偶是军人,未经军人一方的同意,不能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举例说法】王某的配偶是现役军人,王某在未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查,认定军人一方不存在重大过错,依法驳回了王某的离婚请求。
在这个案例中,充分体现了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及其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当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时,必须征得军人同意,这是对军人婚姻权益的保障。当然,如果军人一方确实存在重大过错,那么配偶有权提出离婚,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提醒大家在涉及与现役军人的婚姻问题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举例说法】李某与身为军人的丈夫感情不和,其丈夫长期存在家暴等严重过错行为。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军人丈夫的过错。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准予离婚。
这个案例鲜明地展示了法律规定中“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情形。当军人存在诸如家暴等严重过错时,其配偶的合法权益同样需要得到保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依据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这也警示军人要严格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维护好家庭关系。而对于受到侵害的配偶一方,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合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