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被扣除当日工资用不用上班要看公司的规章规定,如果公司把准点上班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的,迟到扣工资应并不违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张某是一家公司的员工,因某天早上迟到被公司扣除了当日工资。张某认为不合理便停止上班,后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辞退。张某提起劳动仲裁。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扣除迟到当日工资若有明确规章制度依据,并不违法。但张某不应直接停止上班,其行为可能构成旷工。而公司直接辞退张某也需综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合理合法。双方都应依据法律和公司规定,妥善处理此类问题。
李某所在公司规定迟到扣除当日工资,李某有一次迟到后正常上班,但其认为扣除工资不合理,与公司产生争议。
就该案而言,公司依规扣除工资是可行的。李某虽有不满,但在未明确规定可不上班的情况下,还是应正常出勤。同时,李某有权就扣工资规定与公司进一步沟通协商,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公司也应充分解释规定的合理性,避免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