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债权债务
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举例说法】A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甲因疏忽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时,甲才意识到问题,试图申报债权。但由于其逾期未申报,之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法获得,且其需要承担审查和确认债权的费用。
在这个案例中,明确体现了逾期申报债权的后果。债权人应当密切关注破产程序中的各项期限规定,及时申报债权,否则可能面临重大的经济损失。破产程序是有着严格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的,各方都需要严格遵守,以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
【举例说法】B 企业破产,债权人乙错过申报期限后才想起申报。尽管乙可以补充申报,但对于之前已分配完毕的财产,乙已无权主张。同时,乙还需承担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这给乙带来了额外的经济负担。
从该案例可以看出,法律对于逾期申报债权的规定是明确且严格的。债权人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必须重视申报期限。这也提醒债权人要保持对自身权益的关注度,积极参与破产程序中的各个环节,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逾期,不仅可能失去部分财产权益,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