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国徽罪既遂的判刑: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被告人张某在某公共场所,公然对国徽进行涂划侮辱,其行为被监控完整记录下来。最终,张某被法院以侮辱国徽罪既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李某在酒后情绪失控,在公开场合对国徽进行践踏,这一过程被众多群众目睹。后李某被依法逮捕,法院经审理后判处其拘役六个月。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对于侮辱国徽的行为,司法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惩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和目的,故意以各种不当方式侮辱国徽均是不被允许的,这不仅是对国家象征的不尊重,更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公民应当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和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国徽的尊严和荣誉。同时,这也提醒我们,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