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五年可以采取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拿回孩子抚养权,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案例一:张某与前妻离婚五年后,发现前妻身患重病已无力照顾孩子,而孩子也表达了想和张某生活的意愿,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最终成功获得抚养权。
案例二:李某在离婚五年后,得知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前夫经常打骂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李某凭借相关证据起诉并拿回了孩子抚养权。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想要拿回孩子抚养权并非易事。需要当事人能够充分举证证明符合法定的变更条件。比如像案例一中,一方因疾病无力抚养的证据要确实充分;案例二中,对于虐待行为的证据收集要全面且能有力证明对孩子的不良影响。同时,已满八周岁子女的意愿也是重要考量因素。总之,要综合各种因素,通过合法途径来争取孩子抚养权,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