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纠纷能和解,工伤可以双方私下签订和解协议,此协议视为民事合同,双方有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若双方经劳动仲裁委会调解签订调解协议,这时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则可直接申请书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李先生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之后他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用人单位按照协议支付了相应赔偿款。
张女士因工受伤后,与单位通过劳动仲裁委调解签订了调解协议,单位却未履行协议内容,张女士遂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成功获得赔偿。
在工伤赔偿纠纷中,和解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解决方式。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既能节省时间和成本,也有利于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但需注意,和解协议应明确具体的赔偿事项和金额等,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而经劳动仲裁委调解签订的调解协议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在面对工伤赔偿纠纷时,应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和法律规定,合理选择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