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防卫过当相比过失杀人罪更重。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王某在夜间回家途中,遭遇李某持刀抢劫。王某在反抗过程中,夺过李某的刀并将其刺伤,李某受伤后逃离现场,后因伤势过重死亡。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因其面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应减轻处罚。
陈某与赵某发生争执,赵某突然对陈某进行攻击,陈某在慌乱中随手拿起身边物品砸向赵某,导致赵某意外死亡。法院认定陈某的行为属于过失杀人,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在第一个案例中,王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在制止李某的不法侵害时,造成了李某的死亡这一超出必要限度的后果,所以构成防卫过当。而在第二个案例中,陈某并非出于防卫的目的,其行为导致赵某死亡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符合过失杀人的构成要件。这两个案例充分体现了防卫过当与过失杀人在具体案件中的不同认定和法律适用,也提醒我们在面对危险和冲突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采取合法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