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技巧:
1、根据不同法院在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时所依据的赔偿标准高低来选择不同的法院管辖;
2、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3、多列被告,追究侵害主体时要尽可能地做到全面,宁可告错,不可漏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例一:在某起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家属通过仔细研究不同法院的赔偿标准,选择了更有利于获得高额赔偿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所有可能涉及的责任方全部列为被告,最终成功获得了较为理想的赔偿金额。
案例二:甲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其代理人准确把握诉讼时机,在合适的时间提起诉讼,同时将相关责任方全面追诉,尽管过程中遇到一些阻碍,但凭借正确的诉讼策略最终赢得官司。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这些诉讼技巧的运用至关重要。选择管辖法院时需充分考量赔偿标准差异,这直接影响到最终获赔数额。而诉讼时机不容小觑,恰当的时机选择能增加胜诉几率。多列被告则能最大程度保障受害者权益,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责任承担者。当然,在具体操作中,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同时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以确保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相应的权利和途径,只有合理利用,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