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累犯找人不能判缓。累犯不适用缓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王某曾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再次实施盗窃犯罪。尽管其家属四处托人找关系,试图为其争取缓刑,但最终法院仍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没有适用缓刑。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明确且严肃的,累犯不适用缓刑这一原则必须得到严格遵守。对于有犯罪前科且再次犯罪的累犯,不能因其找人说情等不当行为而改变法律的公正判决。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准确衡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张某系盗窃累犯,在再次犯罪后,其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司法判决,获得缓刑。但司法机关经过仔细审查和公正审判,认定其不符合缓刑条件,依法对其进行了惩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试图通过非法途径来改变法律适用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对于累犯,其再犯的风险相对较高,不符合缓刑旨在给予轻罪初犯者改过机会的立法本意。司法机关会坚决抵制各种干扰司法公正的行为,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处理,保障社会的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