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侵犯客体为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三、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案例一:张某通过伪造汇票进行诈骗,骗取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完全符合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李某明知是作废的本票仍加以使用,以此来骗取钱财。经调查核实后,李某被以票据诈骗罪定罪处罚。
在实践中,对于票据诈骗罪的认定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比如在上述案例中,张某和李某的行为分别在客观方面表现出了利用伪造、作废的票据进行诈骗活动,主观上具有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且侵犯了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符合票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理应受到法律制裁。这也提醒人们,在涉及金融票据的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也应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确保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