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结婚证需要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王某和李某结婚多年,结婚证却不慎丢失。他们准备去补领结婚证,带好了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顺利地完成了补领手续。
张某和陈某的离婚证损坏了,他们按照规定,拿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也成功地补领到了新的离婚证。
在补领结婚证或离婚证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准确无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户口簿和身份证是关键的证明材料,需妥善保管。婚姻登记机关会认真查证婚姻登记档案,这是为了保证补发的结婚证、离婚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以确保补领工作的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