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财产刑包括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
没收财产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没收其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其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罚金是强制罪犯在一定的时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罚金刑具有自由刑所没有的优点,既可以给罪犯一定的惩戒教育,又可以避免罪犯在关押中受其他罪犯恶习的影响,特别适用于处罚经济犯,因而罚金刑的适用有代替短期自由刑而且日益扩大的趋势。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在一起经济犯罪案件中,被告人被指控多项经济犯罪行为。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对其判处了高额的罚金,同时没收了其部分非法所得的财产。通过这种刑事财产刑的运用,既对被告人起到了惩戒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国家和社会的经济损失。
还有一个案例,某犯罪分子通过诈骗等手段获取了大量非法财产。法院在判决时,除了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外,还依法判处了没收其全部非法财产,让其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在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刑事财产刑的合理运用对于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着重要意义。罚金刑能够让罪犯在经济上受到惩罚,同时避免了短期自由刑可能带来的一些弊端。而没收财产刑则更具严厉性,直接剥夺了罪犯的非法财产,使其无法再依靠这些财产继续作恶。当然,在适用刑事财产刑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