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被撞,车辆要负责。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一:行人在路口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经调查,车辆驾驶员无任何违规行为。最终法院判定车辆驾驶员承担 10%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一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被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撞伤。事后认定行人存在重大过错,但汽车驾驶员在通过路口时未保持高度警惕,也有一定责任。法院据此判决汽车驾驶员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在行人闯红灯被撞的这类交通事故中,法律的规定是明确且合理的。车辆一方并非必然无责,但责任的划分需综合各种因素。如果行人确实存在闯红灯的过错,车辆一方无过错时,通常也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这体现了对行人这一相对弱势方的一定保护。然而,若车辆一方也存在过错,比如未注意观察路况等,那么其责任比例将会相应增加。总之,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