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
1、毁人容貌,即导致容貌变形、丑陋及功能障碍的,如使人皮肤变黑、脸上长斑、头发脱落等;
2、致人产生肉体较大痛苦的,如皮肤红肿、灼痛、瘙痒等;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因容貌被损自杀、离婚、精神失常等。
《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案例一:某化妆品销售商长期销售未经严格检测的化妆品,导致多名消费者出现严重的皮肤过敏反应,其中一人因容貌受损而产生抑郁情绪,最终被诊断为轻度抑郁症。经法院审理,该销售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
案例二:一商家为追求高额利润,故意购进大量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进行销售,致使部分消费者的头发出现大面积脱落,对其生活和工作造成极大困扰。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判处该商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以相应罚金。
在这类案件中,关键在于确定销售行为是否明知以及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对于明知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销售商的进货渠道、产品价格、标识说明等多方面因素。而对于严重后果的界定,不能仅仅局限于身体上的损害,还应包括对消费者心理和生活产生的重大影响。同时,商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销售的化妆品符合卫生标准,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此外,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如发现问题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