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破坏交通设施,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辩护
肆意破坏交通安全设施应当如何定罪
肆意破坏交通设施,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举例说法】王某为发泄情绪,故意破坏了道路上的重要交通标志,导致过往车辆险些发生事故。后经调查,王某的行为被认定为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在这个案例中,王某的肆意破坏行为对公共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其行为完全符合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法律对于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零容忍的,必须依法予以惩处,以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正常秩序。这也警示我们,要时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否则必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举例说法】张某深夜将公路上的一处关键交通信号灯破坏,造成该路段交通瘫痪数小时。最终张某因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被提起公诉。
张某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交通信号灯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的这一破坏行为,不仅给社会公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更是严重危及到了众多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司法机关对其进行严厉制裁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这也彰显了法律保障公共安全的坚定决心。大家应当从中吸取教训,不要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