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辩护
交通肇事者如何判刑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举例说法】王某在驾驶过程中因接听电话分神,不慎撞倒行人,致其重伤。事故发生后,王某未及时救助伤者且逃离现场。后王某被警方抓获。
在这起案例中,王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事故发生,且在肇事后逃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举例说法】李某驾车超速行驶,与另一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对方车辆人员死亡。李某当场逃离,后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李某超速驾驶引发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其行为性质恶劣。虽然后来投案自首,但仍不能减轻其逃逸的情节。按照法律,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自首情节可在具体量刑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