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多久都不算是离婚,夫妻是否离婚在于是否办理了离婚登记。
双方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的,是会准予离婚的,在法院判决书生效之后,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先生与张女士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分居时间长达三年。李先生认为分居这么久已经等同于离婚,便与他人开始交往。张女士得知后将李先生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仅分居不能认定为离婚,李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交往的行为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
在这个案例中,李先生存在对法律的误解,误以为分居时间长就自动离婚,这是不正确的。离婚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办理,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同时,李先生在未离婚的状态下与他人交往,这显然违背了婚姻的基本准则,也可能对对方造成伤害。大家应当明确法律规定,避免因错误认知而导致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王某和赵某婚后矛盾不断,赵某提出分居,王某同意。分居一段时间后,王某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想协议离婚,但赵某不同意。王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经审查双方的具体情况,结合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分居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当一方提出离婚诉求时,法院会综合各种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有证据表明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法院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这也提醒人们,在婚姻中要珍惜彼此,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尽量避免走到离婚这一步。如果确实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也要通过合法途径来处理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