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是可以要求用被继承人无人继承的财产偿还的。
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只用遗嘱处分了一部分遗产,其余未加处分的那一部分遗产也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甲生前欠下债务,但其去世后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未留下遗嘱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留下的财产无人继承。债权人乙主张用甲的无人继承财产来偿还债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甲的无人继承财产应优先用于清偿其生前债务,遂支持了乙的诉求。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以被继承人无人继承的财产来偿还债务。这既符合公平原则,也有利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方式,就是要先用于支付丧葬费用、清偿债务等。当然,在具体操作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同时,债权人也应及时主张权利,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