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王某经营一家小型药店,为了获取更高利润,从非法渠道购进了一批假药并进行销售。后被监管部门查处,经调查核实,其销售假药的行为对部分患者的健康造成了一定影响。
李某在明知所购药品为假药的情况下,仍将其提供给医院使用,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在王某的案例中,其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这种为了私利而不顾患者健康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而李某作为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假药还提供给他人使用,同样触犯了法律,其行为的危害性不容小觑。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严重威胁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法律对此类犯罪的严厉惩处是完全必要的,以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公众的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