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A 公司拥有一项极具市场价值的专利技术,与 B 企业达成转让协议。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及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后 B 企业以合同未生效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C 个人研发了一项专利,将其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了 D 公司,签订合同后便认为转让已完成。然而,在后续涉及专利侵权纠纷时,由于未进行登记,其转让效力不被认可,导致 C 个人遭受了较大损失。
在专利权转让过程中,登记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当事人切不可轻视这一程序,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不被承认,进而引发一系列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如案例中 A 公司与 B 企业的纠纷,就是因为未登记而产生。同时,像 C 个人的情况,也提醒大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操作,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只有依法依规进行转让并完成登记,才能确保专利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