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一般是负民事赔偿责任,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或者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侵权人依法承担责任,经调查如果难以确定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第二条、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
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案例一:某小区内一男子多次从高楼抛下酒瓶等杂物,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严重影响了楼下居民的生活和安全。最终该男子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案例二:一女子为发泄情绪,从高楼扔下一个花盆,恰好砸中一名路人致其重伤。该女子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高空抛物案件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定和惩处。对于那些故意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人,无论其动机如何,只要其行为具备相应的社会危害性,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要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的严重危害性,杜绝此类危险行为的发生,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要准确把握案件的具体情况,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