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案例一:张某在公共场所无端挑衅他人,随意殴打多人,导致多人受伤,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被依法追究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
案例二:李某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价值超过二千元,且对他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最终被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像上述案例中,张某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李某的强拿硬要行为达到了法定的标准,都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同时,也提醒大家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实施类似可能涉嫌犯罪的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