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暴离婚,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李先生在婚前因个人创业向朋友借款 50 万元,后与王女士结婚。婚后李先生多次对王女士实施家暴,王女士不堪忍受最终选择离婚。离婚时,李先生的朋友要求王女士共同偿还这笔婚前债务。但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债务系李先生婚前个人债务,且并无证据表明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最终判决由李先生个人承担该债务。
在这个案例中,明确区分了婚前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虽然李先生婚前有债务,但王女士无需为其婚前的个人债务负责,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相关。这也提醒大家,在处理婚姻关系中的债务问题时,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同时,对于家暴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