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案例一:甲与乙协议离婚,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产生争议。双方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房产的归属。法院经审理后,综合考虑了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以及子女的抚养情况等因素,最终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同时女方给予男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案例二:丙和丁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资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法院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双方在企业中的作用等,合理地对企业资产进行了分割,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中,法院通常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和判决。对于当事人来说,要明确自己的权益和诉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在协议处理财产时,应保持理性和冷静,避免情绪化决策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如果对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的规定旨在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平衡,确保财产分割的合理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