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必须给,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不给付抚养费是可以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张某与李某离婚后,孩子由张某抚养,李某起初不愿支付抚养费,后经法院判决,李某需依法支付抚养费。
王某和赵某离婚时约定赵某无需支付抚养费,但随着孩子成长开销增大,张某以孩子名义起诉赵某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这一诉求。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抚养费的问题应当明确且依法履行。虽然双方可以协商,但不能损害孩子的权益。如一方拒绝支付或未足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孩子的权益。同时,即使之前有约定不支付,当情况发生变化时,也可能会被重新认定。法律保障未成年人获得抚养费的权利,这是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