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讨债是可以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的行为。
这里的非法是指行为人未经住宅权人同意或者没有法律依据。
侵入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1、未经住宅权人允许擅自闯入;
2、进入时住宅权人不反对,但在住宅权人要求退出时,仍然滞留,不肯退出。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陈某多次到李某家中讨债,在李某明确表示近期无力偿还并要求陈某离开后,陈某仍强行滞留在李某家中不走,严重影响了李某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后陈某被以非法侵入住宅罪提起公诉。
王某因与赵某存在债务纠纷,未经赵某同意闯入赵某家中,虽赵某一再要求其离开,但王某执意不肯,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上述案例中,陈某和王某的行为明显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他们在讨债过程中,超越了法律所允许的界限,无视他人住宅的权利和主人的要求,强行闯入或滞留他人住宅。这警示我们,即使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讨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不能采取非法手段,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要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而不是采取过激或非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