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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收集外遇的离婚证据

瑞律网整理发布 124°c 2024-12-24
导读:婚姻家庭怎样收集外遇的离婚证据收集外遇的离婚证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对方主动承认的书面材料、聊天记录、录音等;二、亲子鉴定;三、警方笔录;四、单位的处罚;五、双方来往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六、双方来往的视听资料;七、邻里、同事、朋友、亲人证

怎样收集外遇的离婚证据

怎样收集外遇的离婚证据

收集外遇的离婚证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对方主动承认的书面材料、聊天记录、录音等;

二、亲子鉴定;

三、警方笔录;

四、单位的处罚;

五、双方来往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六、双方来往的视听资料;

七、邻里、同事、朋友、亲人证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举例说法】

李先生怀疑妻子有外遇,通过查找妻子的手机聊天记录,发现了妻子与他人的暧昧对话。他将这些聊天记录进行了保存,并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证据提交。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这些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不当行为,对李先生的离婚诉求予以支持。

【律师点评】

在这个案例中,李先生收集的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收集证据的过程必须合法,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否则可能会导致证据不被认可。同时,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也至关重要,要确保证据能够有力地证明外遇事实,这样才能在离婚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举例说法】

张女士发现丈夫与他人有染,她悄悄跟踪丈夫并拍摄了丈夫与情人在一起的照片和视频。在离婚诉讼中,张女士将这些视听资料提交给法院。法院经过核实,认定这些证据真实有效,对张女士在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诉求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考虑。

【律师点评】

此案例中张女士所提供的视听资料证据是具有证明力的。然而,在收集此类证据时,要注意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另外,仅有外遇证据可能并不足以完全决定离婚案件的结果,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子女抚养等问题。律师建议当事人在面临这类情况时,要冷静、理性地处理,依法依规收集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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