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案例一:张某在公共场所对李某进行辱骂,使用了极其恶劣的语言,且有众多人围观,对李某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后李某提起自诉,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某构成侮辱罪,依法对其判处了相应刑罚。
案例二:王某在网络上编造虚假信息对赵某进行诋毁,导致赵某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提供证据困难,请求法院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最终王某被依法定罪量刑。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侮辱罪的认定既包括现实中的公然侮辱行为,也涵盖网络空间中的类似违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侮辱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比如侮辱的手段、场合、后果等。同时,当被害人面临取证困难时,法律赋予了请求公安机关协助的权利,这对于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司法机关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准确认定犯罪,以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公民的人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