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的时候出了意外可以算作工伤的条件如下:
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小张在上班途中,正常行走在必经线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伤,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小张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终被认定为工伤。
员工小李下班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朋友处,在去朋友处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认定小李负次要责任。但因其并非在下班的必经线路上,最终未被认定为工伤。
在实践中,对于工伤的认定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判断。像案例中小张的情况,完全符合工伤认定的各项条件,所以能顺利被认定为工伤。而小李的情况,虽然其在交通事故中责任较小,但由于路线不符合规定,就不能认定为工伤。这也提醒劳动者,要明确上下班的合理路线和时间,一旦发生意外,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进行工伤认定。同时,企业也应积极配合劳动者进行工伤认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