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6个月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与分居多久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双方不分居也是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的。
起诉离婚后,法院确认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是会准予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某与张某结婚多年后感情逐渐不和,两人开始分居。6 个月后李某起诉离婚,在法庭上双方就感情是否破裂各执一词。法院经过调查,综合各种因素后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最终判决准予离婚。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分居时间仅 6 个月,但通过其他证据和情况能表明夫妻感情已无挽回余地。这也提醒大家,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感情是否完全破裂,而非单纯依据分居时间。同时,每一个具体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判定。
王某和赵某婚后因性格不合而分居 6 个月,王某起诉离婚。赵某不同意,认为感情还可修复。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完全破裂,驳回了王某的离婚请求。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即便分居了 6 个月,起诉离婚也不一定会得到法院支持。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断感情状况。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不可仅凭分居时间就理所当然地认为会判决离婚。